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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4 2:15:00

五十一问:第二条诫命禁止什么?

⒈第二条诫命禁止人用任何形像

“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 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侍奉它。

我们既是 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 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 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⒉或用圣经中所未指定的其它任何方式敬拜上帝。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侍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因为他们和他们列祖,并犹大君王离弃我,将这地方看为平常,在这里向素不认识的别神烧香,又使这地方满了无辜人的血。又建筑巴力的邱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子,作为燔祭献给巴力。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说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一.第二条诫命禁止的第一大罪是偶像崇拜的罪。

二.第一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和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的区别

第一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涉及崇拜的对象,禁止我们把唯独上帝当得的崇拜和尊崇归给其他对象;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偶像崇拜涉及崇拜的方式,禁止以偶像崇拜上帝。

三.人可能触犯以偶像崇拜上帝这种偶像崇拜之罪:

1.用形象和标记来崇拜杜撰的虚假的神祇(把他们看作真的),比如外邦人所行的偶像崇拜,他们以各种形象在其拜偶像的庙宇中崇拜朱比特、朱努、阿波罗、迪安娜,以及其他各种伪造的男神和女神。

2.以形象或标记敬拜真神,不管这种形象和标记是天上、地下,还是水中的物,正如诫命所吩咐的那样:“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

“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申4:15,16)。

“他们为自己铸了一只牛犊,向它下拜献祭,说:‘以色列啊!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地的上帝’”(出32:8)。

3.在敬拜的时候,在心思意念中有各种世俗的想象和图画;仿佛上帝是一位坐在天上的老人,诸如此类。

四.不可以利用一些形像来帮助敬拜上帝的原因

1.因为上帝绝对禁止这样做。

2.因为形象不仅不会提供真正的帮助,反而拦阻人对上帝的敬拜,这些形象倾向于贬低我们对上帝的敬重,上帝是独一的永生的上帝,至美卓绝,无限地超越一切受造之物。以任何没有生命的形象来代表上帝,都反映出对上帝极大的不敬。

五.对于描绘上帝/耶稣的画像的否定

⒈如果我们拥有人所制造的上帝的形象或图画,既不对此加以崇拜,也不借助它们崇拜上帝,是否合乎上帝的律法呢?人所制造的上帝的形象和图画乃是可憎之物,完全不合乎上帝的律法,因为它们确实贬低上帝的威严,而且有可能造成偶像崇拜。

⒉耶稣基督既是人,也是上帝,拥有描绘他的图画是否合乎上帝的律法呢?拥有描绘耶稣基督的图画不合乎上帝的律法,因为他的神性是完全无法描绘的;又因为他的身体现在已经得了荣耀,也无法原原本本地描绘出来;并且,假如这种图画不能激发人对上帝的敬虔,就是徒然无益;假如确实激发人对上帝的敬虔,那就是以形象或图画崇拜上帝了,这显然违背了第二条诫命。

六.违背第二条诫命的第二大罪是迷信

⒈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迷信的意义

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迷信就是:以其他任何方式或蒙恩之道敬拜上帝,而不是按照上帝所指定的方式去做,从而把人所发明的东西添加在了上帝所设立的制度中;这是私意崇拜,是使徒所谴责的。

“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西2:20——23)。

七.敬拜的方式细则

⒈除了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规定或指定的之外,在崇拜上帝的时候,不可以加添任何东西,作为崇拜的一部分;因为若非是上帝所设定的制度,就不过是徒然崇拜,既不蒙上帝悦纳,对于崇拜之人也没有任何益处。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⒉虽然隆重的仪式可以激发人们迟钝的大脑,使人更加专心,但是这样的仪式不被神所准许。

①即使上帝亲自在律法中所指定的那些仪式,现在也已经是不适用了,更不用说人所制定的用于崇拜之中的仪式了。

②假如这些隆重的教导性仪式是上帝所指定的,就是属于真崇拜的;但是,既然这些隆重的教导性仪式并不是上帝所指定的,就必定是属于伪崇拜的,或者是属于被这些仪式所败坏的崇拜。

③只有上帝所设立的敬拜制度才有来自上帝的祝福,既然这些教导性仪式并不是上帝所设立的,就没有什么意义,也无法有效地传递任何上帝的恩典。

⒊圣经中吩咐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教会是否可以因此为规矩和次序的缘故而设立某些仪式呢?不可以。根据圣经中的这一吩咐,教会可以而且也应当注意,在敬拜上帝的过程中,不要有不合乎规矩和次序的事;这就是说,在聚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上,上帝在圣经中设立敬拜的时候确实已经包括此类的事情了,没有这些环境的安排,对上帝的崇拜是无法进行的,教会可以安排上帝所指定的这些事情,使其按规矩有次序地完成;但是,这节经文并没有授权教会可以引进、设立新的敬拜内容,而隆重的教导性仪式已经被证明属于此内容;拜偶像的罗马天主教在崇拜上帝的过程中所运用的诸如此类的事物,在圣经中没有任何保证,因此并不能说是合乎上帝所设立的规矩。

⒋在崇拜上帝的过程中,罗马天主教教会所存在的偶像崇拜和迷信就在于:在施行圣礼的时候,他们声称饼真的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就跪拜领受,这显然是偶像崇拜;他们通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苦像而崇拜耶稣,这也是偶像崇拜;他们用人手制造了各种上帝的形象和图画,顶礼膜拜,这也是偶像崇拜;他们在祭坛前面或向东方跪下,向天使和圣徒祷告,特别是向童贞女马利亚祷告;他们在弥撒中用无血的圣体献祭;他们在大斋节所举行的各种迷信的斋戒;他们遵守各种迷信的节日,他们的神甫穿戴各种迷信的法衣;他们在圣饼中加奶油、油、唾沫,在施洗的时候划十字架记号;他们为钟施洗;用串珠祈祷,这些都是偶像崇拜之举;他们还有其他许多迷信的风俗,是在圣经中丝毫没有吩咐的。

⒌我们还有一些会违反第二条诫命的地方应当注意

我们违反第二条诫命,不仅包括偶像崇拜和迷信,还包括以下的方面:如果我们不为合乎上帝之规范的纯正的敬拜发热心;不努力运用我们的能力、按照我们所处的地方,根据圣经所设定的模式改革崇拜;对于上帝所指定的崇拜方式,不予运用,疏忽怠慢,尤其是加以藐视和抵挡,这都是违反第二条诫命的。

“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2:17)。

“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来10:25)。

“你们这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太23:13)。

“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满自己的罪恶”(帖前2:16)。

往期回顾:

小教理问答49.50:第二条诫命–不可为神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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