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评每经名誉侵权案:媒体当珍惜话语权
最近一段时间,新闻界颇不宁静。先是21世纪涉嫌新闻敲诈事件被调查,包括主编在内的8人被抓。今天,《每日经济新闻》又因涉嫌夸大事实误导读者、侵害360公司名誉,一审被重罚150万元。
判决下达后,《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我们期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判决。
然而,对于麻烦不断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不能不反思,在追求真相的路上,我们是不是迷失了方向?我们的一些报道,是不是在追求速度的同时,忘记了最基本的新闻伦理和道德底线?在快速传播和传播失真之间,我们的天平是不是倾斜甚至倾覆了?
媒体之所以被誉为“第四权力”,之所以被称为“无冕之王”,既是社会公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又凸显出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重大功用,同时也给媒体压上了据实报道、依法监督的责任,寄托了社会公众对媒体不滥用权利、不徇私为己的希冀。
然而,在生存的压力和物质的诱惑下,有的人将“真实、准确”这些基本要求抛到脑后,只求发出更多报道,赚足更多眼球,获取更多利益。种种作为,不仅辜负了社会的信任,也给公众、给当事的个人和企业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更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
媒体一旦失去公信,也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还奢谈什么传播力、话语权?